发布日期:2025-12-30 04:27 点击次数:134
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一些老人的子女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,这时,法律便成了守护老年人“老有所养”的安全底线,司法所人民调解则是他们坚实的后盾。近日,禄丰市彩云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,让一对七旬老人得以“老有所养”,安享晚年。
79岁的李某和75岁的佘某夫妇,因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,无生活来源,却面临无人赡养的困境。在亲属搀扶下,李某紧握就医材料来到彩云司法所,声音颤抖地说:“养儿女为防老,可现在连养老费都没人给我们……”
经沟通,彩云司法所了解到,李某和佘某夫妇共育有3个女儿,两个女儿外嫁,一个女儿招女婿,日常生活起居由女儿女婿照管,但因老人与子女生活习惯不同,经常因家庭琐事产生分歧,导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,子女对老人不管不问,使老人生活陷入困境。无奈之下,李某来到司法所,希望通过调解,解决赡养问题。
司法所及时联系三个女儿所在村委会,让村干部通知子女们到司法所面对面开展调解。调解中,司法所工作人员先结合农村赡养案事例,以案释法,从亲情、情理、法理各方面,向三个女儿及家属阐述维系亲情、维护家庭和睦、维持道德伦理的重要性。同时,又从家庭情感、社会道德、社会舆论等角度,劝导三个女儿想想父母的养育之恩,如今父母老了就得报答养育之恩、承担起各自的赡养义务。通过“冷热交替”、法理情并重的处理方式,最终促使李某、佘某夫妇和女儿们达成一致意见,双方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,化解了家庭赡养纠纷。
为避免“法律胜诉、亲情败诉”,在处理家事纠纷中,彩云司法所始终注重法理情并融,不是简单地以法律规定评断是非对错,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,以调解优先的方式,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,传递司法温情,弘扬正确的社会价值观,传承尊老爱幼的良好家风。(通讯员花之金)